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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中心 “现代食品加工及粮食收储运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项目调整有关事项办理流程

来源: 食品学院    发布时间:2018-09-06  

 

“现代食品加工及粮食收储运技术与

装备”重点专项项目调整有关事项办理流程

 

一、办理流程

1.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调整有关事项诊断表》内容(详见附件1,内容可电脑录入,表格内容与之前下发的通知略有变化)。

2.打印《项目调整有关事项诊断表》纸质材料,项目负责人签名及签署日期后,由项目负责人或联系人将《项目调整有关事项诊断表》电子版、扫描版(带负责人签字和日期),项目牵头单位给农村中心的申请公函、课题承担单位上报项目牵头单位的申请公函、研究任务承担单位上报课题承担单位的申请公函,有关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后(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到以下邮箱:

spzx68510207@126.com,daibingye@126.com

3.农村中心食品专项管理团队收到《项目调整有关事项诊断表》以及请示公文、证明材料彩色扫描PDF文件后,对项目负责人上报的调整有关事项进行审核,对申请公函及有关附件材料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如进行现场调研、财务审计等),填写《项目调整有关事项审核处理意见表》(详见附件2),由食品专项项目专员、专项专管签字、签署日期后彩色扫描成PDF文件,发送到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邮箱。农村中心食品专项管理团队反馈《项目调整有关事项审核处理意见表》时限为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调整有关事项诊断表》等审核材料签署日期后的5个工作日内。

4.根据变更内容需要,食品专项团队进行现场调研等下一步工作安排,项目牵头单位按照有关要求修改完善公函,补充完整有关材料。办理时限争取在食品专项管理团队反馈《项目调整有关事项审核处理意见表》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材料齐全后,食品专项项目专员通知项目负责人或联系人,然后再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科管系统)中填写项目调整有关事项申请,正式报批。

5.项目负责人在科管系统中填写好调整有关事项申请后,打印纸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信息变更表》,并在负责人签字盖章页签字,项目牵头单位盖公章、签署日期(日期与科管系统填写调整有关事项申请时间一致),然后将项目负责人签名、签署日期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信息变更表》以及上传到科管系统的公函、证明材料,公函原件、证明材料原件、申请公函电子版材料等正式申请材料快递到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中国科学院院部南配楼583房间  联系人:何荣  丁红雷  戴炳业,联系电话:010-68510207)。

6.重大调整事项、撤销或终止事项由农村中心上报科技部有关司局审批后,由农村中心批复;重要调整事项由农村中心审核批复;其他一般性调整事项,由农村中心协调科管系统后台单位,在科管系统进行调整。办理时限:从农村中心食品专项管理团队接收到项目调整有关事项正式申请纸质材料之日计算,对于项目重大调整、撤销或终止事项,农村中心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项目重要调整事项,农村中心一般在4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其他一般性调整事项,农村中心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如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办结,农村中心会及时向项目牵头单位说明情况。

二、注意事项

1.项目牵头单位要把好调整事项处理的第一关,最大限度按项目任务书要求执行好既定任务,尽量减少各类人为原因的调整,撤销或终止项目实施尤其需要慎重。

2.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研究任务负责人要做好调整事项的审核把关工作,请示公函中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研究任务负责人需要签名确认(具体公文建议模板详见附件3)。

3.涉及到有关人员的增加、删减,需要本人签名,本人不能签名的需要有充足理由或证明材料。

4.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调整事项申请时不需上传《项目调整有关事项诊断表》。

5.报送最终纸质调整事项申请时请附带申请公函电子版光盘,以便食品专项管理团队报批时使用。

请项目牵头和参与单位多提宝贵意见!感谢大家工作支持!我们将持续改进工作,为食品行业广大科研工作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附件:1.项目调整有关事项诊断表

2.项目调整有关事项处理意见表

3.公文格式模板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实施二组

201881 

 

 

   附件:“现代食品加工及粮食收储运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项目调整有关事项办理流程